左云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关于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的情况公示
根据财政部、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及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〉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要求,现将我行办理银行函证业务要求公示如下:
一、函证要求
我行函证业务采取集中处理模式,辖内网点函证业务由总行指定部门集中处理,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至公示地址。
指定部门:左云长青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
联系地址: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云兴镇西大街西端北侧龙盛源小区12号楼商1至商5
邮政编码:037100
联系电话:0352-3952555
投诉电话:0352-3952666
二、所需提供材料
(一)申请人需提交符合完整真实性和合法性的《银行询证函》,采用纸质询证函进行函证,询证函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,被审计单位印章(如多页需加盖骑缝章)。
(二)受理跟函,提交《银行询证函》的人员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,提交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(事务所介绍信)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注: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名称、经办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办理事项、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。
三、收费标准
我行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,切实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,暂时免收询证函费用。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。
四、其他要求
因我行系统等客观原因,暂不提供“数字函证”业务。
如有函证业务,请按上述要求执行,谢谢您的配合。
左云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月24日